课堂管理规定
作者: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国际本科项目时间:08月11日

       一、开课的教师必须首先认真备课,研究本课程的教学计划,经审核后,方可开始上课。原则上应该首先进行试讲,试讲情况记录在教学日历中。

       二、上课前,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,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( 如教具、挂图、录音、CD、投影仪等 )。讲稿和讲授提纲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       况的重要依据,应保留学院备查。

       三、教师在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,做到不迟到、不提前下课、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、地点。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代课或调课时,要事先报告,教务助理负责登记并协调课程。

       四、辅导教师必须随时了解掌握课堂讲授内容、了解学生学习情况,使辅导有针对性。

       五、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:

       1、发音正确、备课充分、声音洪亮、版书规范清晰、突出重点、难点:

       2、在传授知识的同时,应将学习方法教给学生;

       六、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,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。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,解答疑难问题,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。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应做好这项工作。

       七、辅导课程列入课程表内,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,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。在辅导答疑时,要重视因材施教,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区别对待,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热情鼓励,耐心辅导。辅导答疑情况要作记载。

       八、批改作业

       1、任课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排布置作业。作业应全部批改。

       2、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、细致、及时,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、独立见解之处,对错误之处要督促学生进行纠正。对作业潦草、马虎、画图草率的,应退回令其重做:对抄袭作业的学生,应进行严肃批评,并令其补做。学生缺交作业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 1 / 3 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,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“缺交作业未考”字样。学生按要求补交作业,经任课教师认可后,方能参加补考。否则该课程补考成绩以不及格记载并注明“作业未补”字样。

       3、随堂听课的教务助理应记载教师布置的作业情况,协助辅导作业;

       4、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。教师应做好平时的每次作业成绩登记,并应妥善保存,平时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比例决定。


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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